傷友的經歷可能幫助社會理解燒燙傷後的生活,但「故事很有力量」不代表旁人有權分享。邀請前先說明目的、使用平台、預計公開的文字和影像、保存時間,以及可能接觸到的觀眾。若是孩子的故事,除了監護人的同意,也要以孩子能理解的方式詢問他的意願;孩子不想說、不想拍或中途改變主意,都應被尊重。不要把接受服務或參加活動與答應受訪綁在一起。
同意應針對具體用途。答應在小型座談發言,不等於同意影片上傳網路;同意使用照片,也不等於可以揭露姓名、學校和治療細節。採訪時讓當事人事先知道問題範圍,允許跳過題目、暫停或請信任的人陪同。撰稿後請他確認引言與敏感資訊,並事先說清發布後若希望撤下內容,應如何提出以及哪些已被轉載的部分可能難以完全收回。
保護隱私不只靠遮住臉。事故日期、居住地、學校、家庭關係與獨特傷況組合起來,也可能讓人辨識身分。撰寫時只保留達成宣導目的所必需的資訊,照片不要露出診斷單、住址或其他人的臉。檔案只交給有工作需要的人,使用後依約定方式保存或刪除。若故事涉及其他家人與孩子,也要考慮他們的權益。
最重要的是,讓當事人知道自己可以掌握敘事方式。他可以只談重返學校的經驗,不談事故;可以用匿名文字,不用照片;也可以完全不分享。願意說是一份信任,沉默同樣是一個應被尊重的決定。把這些選擇說清楚,宣導才不會再次剝奪傷友對自己生活的主導權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