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宣導活動中,親身經歷有時能幫助聽眾理解傷後生活。但邀請傷友分享,不能只問「他願不願意上台」,還要讓他知道可以談哪些、不談哪些,以及拒絕後會不會影響與機構的關係。主辦方應提前說明受眾、時長、錄影安排、提問方式與可能公開的範圍,再留時間讓當事人考慮。不要在活動現場突然遞麥克風,讓他難以當眾拒絕。
分享方式可以有很多種。有人喜歡座談,有人只願意提供匿名文字;有人願意談回到學校的經驗,不願描述事故;也有人想參與規劃,卻不想公開自己的故事。這些選擇都具有價值。若是孩子,更需用適合年齡的方式詢問意願,並留意他是否因想滿足大人期待而答應。事前約定提問界線,安排可協助中止的工作人員,也讓當事人知道休息或退出的方式。
即使先前說了「可以」,當天也可能因身體狀況或情緒改變主意。主辦單位應準備不依賴個人揭露的替代流程,例如以經審核的情境教材繼續活動。活動後如要剪輯影片、摘錄發言或用於新的募款用途,應再次確認同意;不要把一次分享當成永久授權。聽眾的感動,不能成為要求當事人不斷重複痛苦經驗的理由。
真正把主導權交給傷友,是讓他的「不」與「我只想談這一段」都能被接住。社會也能透過其他方式學習:聆聽不同家庭的需求、改善無障礙環境、支持安全教育。故事不必被說出來,才證明經驗有意義;當一個人能自由決定如何被看見,分享才可能成為他自己的選擇。


